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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名小吃廖排骨率先获准国家商务部特许经营许可
日期:2008-07-01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2007年5月1日,商务部出台了最新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特许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这意味着,在今后的特许经营领域,只有获得国家商务部审核并获准备案的企业才是合法经营的特许企业,才有资格成为合法的特许经营企业。 
    廖排骨在特许经营中一直致力于正规化、规范化、遵纪守法经营。2008年5月廖排骨正式向商务部提交了特许备案的申请后,并提交了相当详实的企业资料。国家商务部根据廖排骨提交的审核资料,从廖排骨经营的企业资质、特许约定和合作要求的合法性;从“廖排骨”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信誉度和加盟商的忠诚度;从廖排骨品牌产品、专有技术、培训指导等总部服务能力;以及廖排骨总部发展的直营店、加盟店的数量及经营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严密、认真的考核,最终认定廖排骨具备相当完善的特许经营能力,符合国家商务部下达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要求。2008年6月13日,廖排骨正式获得国家商务部的企业特许经营备案,备案登记号为:1510102000800013。 
    廖排骨将以此为契机,努力将特许经营工作做得更好,为公司及加盟商打创更加良好的经营局面,实现财富与美味的双赢。